0-4输球后拳击对手脸部!四川宜宾球员遭重罚:禁赛3年 教练写检讨
12月22日,四川足协宣布了对四川宜宾队球员何俊杰的处罚结果:禁赛3年!在昨日的四川三大球城市联赛中,何俊杰突然挥拳击打对手脸部,导致对手被送往医院治疗。
12月21日,四川三大球城市联赛,宜宾队在主场迎战自贡队。比赛中,宜宾队表现不佳,连丢4球。比赛最后时刻,0-4的比分让宜宾队的球员情绪急躁。补时阶段,宜宾队34号球员何俊杰背身拿球。自贡队的81号队员苏嘉华上前防守何俊杰。
苏嘉华用干净地防守将球破坏。然而,何俊杰随即暴怒,转过身来,挥拳直接击打苏嘉华的脸部,后者随即痛苦地倒在地上。自贡队的队员很愤怒,多人上前找何俊杰讨要说法。期间,自贡队的80号球员王金旭上前推搡了何俊杰,间接引发了两队将近30人的冲突。
现场医护人员立刻进场,并用救护车将苏嘉华送往医院。今日下午,苏嘉华的家属发声,称已经报警:“苏嘉华身体遭受了明显伤害,出现头晕/软组织挫伤等具体伤情,目前还在医院昏迷中。此次事件绝非简单的赛场摩擦,而是赤裸裸的故意伤害行为。目前,我们已留存好比赛录像、伤情照片、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,并已向警方提交报案及投诉材料。”
四川足协在12月22日晚间公布了事件的调查结果:“在比赛进行到下半场第 92分钟时,宜宾乐星俱乐部队 34 号球员何俊杰在与自贡长淮弘祥俱乐部队81号球员苏嘉华抢球过程中,何俊杰在没有抢到球的情况下对苏嘉华进行故意报复,掌掴其头部,致使苏嘉华倒地,随即自贡长淮弘祥俱乐部队80号球员王金旭冲上前去推搡何俊杰,引起双方数名球员聚集。”
基于上述过程,四川足协确定了对何俊杰等人的正式处罚结果:
1,禁止宜宾乐星俱乐部队 34号球员何俊杰参加四川省各级各类足球赛事活动 36 个月。
2,对宜宾队领队陈永恒、主教练王浩君予以全省通报批评、停赛3 场,并责成其在5日内向四川省足球协会作出书面检讨。
3,对自贡队80号球员王金旭予以追加停赛1场。
同时,四川足协取消宜宾足协承办省级赛事资格12个月。
